自然资源部就完善矿业权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2020-04-29 10:35 来源: 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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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规范已有矿业权审批和砂石土资源管理,近日,自然资源部研究起草《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
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方¤面,明确申请人不再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勘查实施方案卐评审意见书、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的批◥准文件等;申请人不再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ㄨ等。此外,取消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勘查实施方案在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等。
完善探矿权⊙管理方面,提出〗规范勘查矿种变更,当探矿权出让时,应在出让合同中对变更勘查矿种及缴纳@ 出让收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等;完善非油气探矿权延续、保留、分立、注销相关规定,已办理保留的探矿权,如不满足现行转采矿权的相关勘查程度要求或〇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可申请探矿权延续等。
完善砂石土采矿权管理方面,强调加大▂砂石土资源供给,引导砂石土等矿业权有序投放▲等;鼓励采矿废石利用,已设采矿权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依法回收◥利用采矿废♀石等;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管理,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需办理采矿登记等。
细化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重叠规定方面,要求细化矿业权重叠有关◥规定,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之间范围重叠,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的申请人,应在开始勘查开』采活动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情况等;申请办理的矿业权与未按时申请延续▽的矿业权重叠的,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实,申请人无需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或提交与重叠矿业权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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